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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销分公司

浏览:0 发表时间:2021-04-21 12:07:01


一、注销条件(满足其中一种或多种)

1、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。

2、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。

3、公司因合并、分立解散。

4、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。

5、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。

二、分公司注销步骤详细(不产生花费)。

1、所需材料

(1)、分公司的营业执正本和照复印件

(2)、分公司完税证明。

(3)、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。

(4)、分公司公章。

(5)、代理人办理的话还需要公司签署、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,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权限、委托期限。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(供当场确认使用)。

(6)、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,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。

(7)、工商局领取的表格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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